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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查局主導的「國家保防工作法」草案,引發「人二復辟」疑慮,遭行政院退回法務部研議,法務部近日將邀集國防部、調查局、廉政署等單位開會研究。法務部長邱太三強調,基於國家安全考量,保防法有其必要,目前法務部重新研議中,但沒時間表,會尊重社會各界意見,並收集國外法制運作來研議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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邱太三說,各界認為目前國內已經有情報工作法、國家機密保護法,並沒有另制訂保防法的必要性,但國家機密保護法只是對於機關內部機密區分等級,予以管制、維護,並沒有訂定反滲透的相關規範,至於情工法雖有規定「情蒐以專法定之」,但迄今沒有另設專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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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防法因賦予保防員在沒有法院令狀下,實施訊問、扣留人、物的權利,引發爭議。邱太三認為,保防員職權屬於行政調查,司法院大法官解釋,已對政府可能侵犯人權的行政調查,有明確規定。他舉例,大法官釋字535號解釋,認為警察臨檢民眾欠缺法律明確性,立法院事後制定警察職權行使法,針對警察如何行使臨檢手段,要求警方應有周詳的救濟作法,作出規範,因此他認為,對於執行保防工作的行政調查,也可以援引大法官解釋意旨另訂保防法規範。邱太三指出,外界質疑這可能造成「人二復辟」,其實當初「人二」是體制外一條鞭單位,現在立法把體制外的「人二」單位納入體制,反而是用法律來保護人權,在軍中安全的部分由國防部負責,社會上由內政部負責,各政府機關內部則由法務部主管。他表示,國家安全很重要,須作好前端的保防執行工作,但要讓執行時有所規範,保障人權,必須以法律明確化,他認為目前政府內有議會的監督,外有媒體和網路鄉民的監督和報導,應不致於會有濫權問題。(中國時報) var _c = new Date().getTime(); document.write('');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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